個人資產的產權界定
一、職工個人在集體企業中的股金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權益,其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在界定中對共同承擔企業風險,規范的個人股本,要貫徹“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的原則。
二、集體科技企業中屬于職工個人投資形成的資產,產權歸個人所有。
三、勞服企業資產中個人投資及其投資收益所形成的資產,產權歸個人所有。
四、對全民所有制企業經批準以個人投資入股形式形成的資產應根據資金所有權性質分別確定財產所有權。
(以上摘自《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單位清產核資產權界定暫行辦法》、《集體科技企業產權界定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產權界定規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