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
受國際金融危機和世界性經濟周期低谷的影響,我國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市場萎縮、效益下滑、融資困難等問題,其中尤以融資難最為突出。
據了解,盡管當前國家實施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和積極的財政政策,但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惜貸、慎貸現象仍比較明顯,中小企業貸款僅占主要金融機構貸款的15%左右。即使是這有限的貸款份額,也還存在著貸款成本相對較高的問題,亟須引起政府和金融機構的關注和重視。據調查,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主要由以下幾個方面構成:
一是基準利率和上浮利率。2008年12月23日利率調整后,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5.31%,企業貸款利率一般上浮10%,農村合作銀行最高上浮達40%。
二是攬存費用。銀行要求大多數貸款企業存貸比為30%以上,最高達200%,為此企業只好多貸少用,或支付1%-3%的費用向社會攬存。
三是貼現費用。有些銀行要求貸款企業用開具100%保證金的承兌匯票作為回報,以增加存款,由企業轉貼現獲取現金。
四是以中間業務手續費形式支付的有關費用。有些銀行為完成上級下達的中間業務考核指標,向企業收取一定的小額貸款咨詢費、財務顧問費等,數額相當于貸款利率再上浮10%左右。
五是抵押評估費用。該費用根據抵押值的大小而定。但目前一些評估機構收費較高,收費隨意性較大。
六是短期拆借利息。一些企業在申請續貸時,通過民間短期拆借的辦法來解決轉貸資金,而這部分短期借款利率往往遠高于貸款利息,高達萬元日付息10-25元。
七是銀行工作日不合理利息差。銀行有時在節假日前發放貸款并開始計息,但企業要到節假日后才能使用貸款。綜合上述因素,不考慮六、七兩項,企業實際支付的貸款成本,大約在8%至11%之間,甚至更高。融資成本的居高不下,直接增加了企業的財務費用和經營負擔。據對某地級市了解,該市工業企業2008年上半年財務費用列支同比增長38.76%。
為切實降低中小企業融資成本建議:
首先,適當降低貸款基準利率。利率調整是國家掌控經濟的重要杠桿。建議央行根據目前經濟金融形勢和企業發展現狀,再度適當降低貸款基準利率。
其次,進一步規范金融業務。要規范上浮利率的執行,出臺更加細化、剛性的規定。規范銀行的中間業務,取消名不副實的貸款咨詢、財務顧問等中間業務收費。規范銀行吸存行為,避免銀行為增加存款而要求貸款企業完成較高比例的存款。要在規范的同時提高效率、優化服務,多為企業著想,在確保資產安全的情況下,可考慮為風險可控的中小企業直接延長貸款期限,或“借新還舊”、及時轉貸,并盡量避免在節假日前發放貸款,以免增加企業不必要的利息支出。
第三,進一步完善金融考核體系。金融監管、上級銀行在經濟指導考核中,要合理確定利潤、存款、中間業務收入等指標,避免“鞭打快牛”。適當增加對銀行在支持地方支柱產業和中小企業發展方面的考核,特別是中小企業貸款發放規模可作定量考核。要在企業的評價體系上對區域的支柱產業適當傾斜扶持,指導金融信貸投向。對一些區域性支柱產業和限制行業政策制定中,建議進一步聽取省級有關部門意見,或將區域性支柱產業的限制行業評判標準權限下放到省級,更好地提供符合實際的融資導向。
第四,政府和銀監部門要加強監管。政府要加強對從事融資前置評估的中介機構的監管,促使其收費更加合理、服務更加優質。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企業要找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外匯政策貫徹落實與地方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結合點,保持清醒頭腦,高度關注經濟下滑過程中由于企業經營困難可能帶來的金融潛在壞賬風險,防范資金錯配的風險。關注企業過度負債情況和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在扶持企業的同時,防止信用秩序的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