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建設項目用地優先滿足“保增長擴內需”
3月10日,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2009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草案)》日前下發,該計劃草案要求各地優先滿足保增長、擴內需建設項目用地需求。
草案要求,切實保障列入中央新增投資計劃建設項目用地,加大民生領域建設用地供應力度,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醫療衛生、教育等民生領域建設用地。嚴禁計劃指標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復建設和產能過剩行業。
草案還要求,將農村建設用地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統一安排,保障農村建設必要的用地。各省市在分解下達市、縣土地利用計劃時,必須將農村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單列,計劃指標安排量不得低于國家下達當地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總量的5%。
國土部要求,各地要按照土地利用計劃調控的目標要求和重點任務,不斷改進和完善計劃指標分解方式,提高土地利用計劃分解下達的科學性和針對性,以更好地發揮土地利用計劃的調控作用。
并且,國土部要求,做好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建立計劃獎懲制度。國土部將于今年2月至3月開展2008年度全國土地利用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工作,對超計劃批地或超計劃用地嚴重、農用地轉用征用后供地率較低、耕地減少幅度較大、違規違法用地嚴重的,要相應扣減用地計劃指標;對計劃執行嚴格、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補充耕地和推進節約集約用地成效顯著的,要相應給予計劃指標獎勵。